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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 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来源:广东省科学院电子电器研究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电子电器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简称“本所”)成立于1973年,隶属于广东省科学院。

本所承担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技术研究,提供电子电器产品质量检测分析、仪器设备校准、软件产品评测、电子仪器产品开发等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预算内设8个部门:办公室、业务部、科研部、检查部、技术质量部、安全性能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计量校准中心。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预算编制员额为100名,其中:公益一类51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48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预算 1,565.76万元,比上年减少197.28万元,压减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退休经费和其他资金有所减少。与2017 年相比,收入各项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含在职人员费用、离退休费用和专项经费。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65.76 万元,比上年减少35.28万元,增长 -2.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的减少。与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减变化情况如下表:



3.收入各项目构成


本年收入合计1,565.7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5.76万元,占94%;经营收入 100.00万元,占6%。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018 年支出预算 1,565.76 万元,比上年减少197.28万元,压减11%,主要原因是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分退休费不下拨至单位,由社保发放。

与2017 年相比,支出各项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表:


2.支出各项目构成


本 年支出合计 1,56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55.76万元,占61.04%;项目支出 610万元,38.96%。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18万元,比上年增加 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8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 2个,累计 2人次,支出金额 8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10 万元。

  (三)  公务接待费情况

2018 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安排接待国内外客人为 0 批次,共 0 人次,支出金额 0 万元。

 

 

 

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运行经费安排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分布构成总体情况为:1.房屋建筑物 9项,账面原值为 430.56万元;2.大型仪器设备 14台,账面原值为 1,476.30万元;3.机动车辆 4台,账面原值 88.61万元,为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科研单位的出差、调研、送样、科学考察、经营等业务。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暂没有需要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项目个数为 0。

2018年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暂没有需要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项目个数为 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预算拨款:  指省财政当年安排的资金,包括公共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科研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产品销售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款。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科学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科学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我所的离退人员的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广东省电子电器研究所

 

2018 年 3月 15日